臭氧前体物VOCs 在线分析仪要求参数
一、技术参数
1、仪器应用要求
监测项目至少包含空气中57 种光化学前体物(PAMS 物质)组分以及系统相关附件,投标货物应能组成完整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投标产品必须满足《2019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以及《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办法》HJ1010-2018 标准要求。
2、仪器主要指标
2.1.监测项目:至少含环境空气中57 种光化学前体物(PAMS);
2.2.系统可实现24 小时无人值守的连续自动监测功能,每个样品分析周期≤1h,周期内采样时间≥30min;
2.3.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校准的功能,所使用的校准系统能够与分析仪通过控制软件进行联动运行;
2.4.系统必须具备有线或无线的实时远程监控,包括仪器控制、数据查看及报告传输功能;
前处理系统配备在线浓缩装置,可同时具备在线浓缩及离线脱附管采样并解吸进样功能。
3、仪器控制软件
3.1.分析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能进行所有维护诊断功能操作,能监控并记录仪器的阀箱温度、柱箱温度、载气压力、柱前压力等各项运行参数,可设置自动控制仪器的运行参数,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实现对外通讯;
3.2.具有保留时间锁定和智能色谱峰识别功能;
3.3.具备方法记忆功能,来电重启后设备能够自动恢复运行;
4、数据分析
4.1. 基于自动寻峰算法,通过指数算法自动识别,可以快速筛查同分异构体,进行VOCs组分的准确定性定量分析;
4.2. 具有电子化运维平台,可在平台上进行现场巡查、现场质控、现场维修、经验案例、运维报告等的查询和管理。(提供电子化运维平台截图)
5、样品预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5.1. 定制型多床层填充富集管,内径≤1.5mm,死体积<100μL;
5.2. 冷阱采用直热式加热,升温速度>30℃/s,解吸温度:室温+10℃-250℃;
5.3. 低温填料富集模块不采用液氮情况下能达到-40℃;(提供用户手册或原厂技术说明5.4. 采用低温物理除水方式,减少样品吸附以及高碳物质残留;
5.5. 全流路伴热设计无冷点,减少高碳损失。
6、在线气相色谱部分技术要求
6.1. 采用分流进样,分流比可设置为2:1 到100:1,可有效应对高浓度污染因子监测;
6.2. 温控系统:节能小尺寸柱温箱,柱箱长宽高均不大于20 厘米;阀箱和柱箱独立控制,柱箱 很高温度200℃;阀箱 很高可控温度≥150℃;
6.3. 压力/流量控制: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压力控制精度±0.1 kPa;
6.4. 检测器:配置FID 检测器,能自动点火,具有火焰温度判断和熄火保护,检测器检测限1pg C/s。
7、系统检测能力要求
7.1. ▲方法检出限:PAMS(57 种)中所有组分的方法检出限≤0.1nmol/mol,C2-C5 碳氢化合物:≤0.04nmol/mol(丙烷);C6-C12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0.03nmol/mol(2,3-二甲基丁烷);(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8. 测量范围:0-50 nmol/mol;
8.1. 线性度:相关系数≥ 0.995;
8.2. ▲准确度:PAMS(57 种)中所有组分准确度±5%,C2-C5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2%(环戊烷);C6-C12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1%(正己烷);(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8.3. ▲精密度:PAMS(57 种)中所有组分精密度≤5%,C2-C5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1%(乙炔);C6-C12 碳氢类挥发性有机物:≤0.5%(2,3,4-三甲基戊烷);(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8.4. 分离度:环戊烷和异戊烷分离度大于1.5;
8.5. 残留:全部组分的系统残留浓度≤0.1 nmol/mol;
8.6. ▲长时间浓度漂移、保留时间漂移:30 天内氢火焰离子检测器组分的 很大浓度漂移≤15%, 很大保留时间漂移≤0.3min;(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8.7. 仪器工控机断电总计3 次(各次断电的持续时间分别为20s、2min 和20min,且在每次断电之间应保证不少于10 min 正常电力供应),测试6h,时钟误差≤6s;(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9. 氢气发生器
氢气纯度:99.9大部分;氢气流量:0~300ml/min。
10. 零气发生器
输出零气流量:0-5000ml/min;输出零气烃类含量:<100ppb;输出零气压力:0.1-0.8MPa;输出零气露点:<-40℃
11. 全惰性化精密动态校准仪
11.1. 内部管路和接头全部经过严格惰性化处理,降低VOCs气体在管路中吸附残留的影响;
11.2. 通过质量流量传感器,自动控制气体流量,具备零点校准功能;
11.3. 气体混合区域恒压采用电子压力控制,控制压力范围:0~300kPa,精度小于±0.2kPa;
11.4. 具有温控功能,混合区域温度可0~50℃设置,控制精度±1℃;质量流量传感器阀座温度可0~45℃温度设置,控制精度±1℃;
11.5. 具有远程遥控或序列编辑功能;具有多点自动序列配气功能,具有单点或多点自动校准功能;(提供仪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文件)
11.6. 仪器支持通过内置序列设置方法实现多点自动校准功能;
11.7. 设备应具备智能化动态气体稀释校准分析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12. 采样系统
12.1. 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
12.2. 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鸟类、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计应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
12.3. 采样总管:总管内径选择在4cm,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应小于10s。
12.4. 管线外壁加装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30℃—50℃。
12.5. 制作材料: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13. 数据采集与传输
13.1. 系统可以通过RS232口与分析仪器联接并采集仪器的测量结果及工作状态;
13.2. 全面支持网络通讯:可以支持ADSL,CDMA,GPRS等多种通讯方式;
13.3. 数据存储:系统可实时存储保存一年以上实时数据及小时均值;
13.4. 具备数据查询功能,不仅能查询一定时间段的历史数据,而且能查询分钟均值、小时均值,日均值等统计数据。
二、配置要求
三、售后服务
1. 运维服务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1 年。
2.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 号)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监测站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点管理及站点仪器运维服务工作。承担站点日常运行和维护及详细的预防性检修工作,包括人工、消耗件、备品备件,并包括季度和年度定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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